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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机场净空保护区管理规定听证会举行 保护区域拟禁止施放无人机

发布时间:2026-09-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字号:大 中 小

听证代表热议征求意见稿 余青艳 摄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有多大?该区域内可以施放无人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吗?11月18日,为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举行。

  《规定》亟需修订完善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昆明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的若干规定》是2009年颁布实施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实施以来,为昆明国际机场净空保护管理提供了有效依据。但随着2012年6月28日昆明国际机场从巫家坝转场至长水之后,机场的净空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规定》亟需修订完善,以保证《规定》的有效性、实用性,适应昆明国际机场的发展需要。

  征求意见稿新增内容

  此次修订明确,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各20公里以内的区域。为明确无人机事项,修订后的《规定》增加了在净空保护区域内禁止擅自施放无人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的内容,需要在净空保护区域内施放无人机的需进行审批。

  此外,《规定》还增加了航空障碍灯等标识安装管理要求。经航行评估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航空障碍灯等标识安装,需要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主要修订了八项内容

  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了八项内容:明确规定名称、净空保护区域范围、细化各有关单位主要职责、无人机事项、净空保护区域的审批建设、航空障碍灯的标识安装管理要求以及举报部门和举报电话。

  意见稿规定,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修建超过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饲养、放飞鸽子等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擅自施放无人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飞艇、热气球、风筝、孔明灯、滑翔机、动力伞、焰火、烟花、高升和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从事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机场净空保护。

  举报电话更新为0871-67091999和110。

  代表建议以地图方式明确净空保护区

  本次会议听证代表21人,发表了52条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大部分代表认为原规定已经实行了11年,结合昆明航空发展的实际,以及上位法律法规的情况,修订很必要,也很及时。大家认为净空保护工作涉及多部门的职能,有的职能部门不属于市政府组成部分,建议与行业部门联合发文;划定范围建议结合地方国土空间的规划,便于城市提出利用和发展。

  同时也有代表提出,建议将具体净空保护区域的范围,通过一个更直观的地图的方式进行明确。

  有代表提出,对净空保护区域禁止性的行为进行一个细化和完善;要加强净空保护区域宣传引导,各部门合作配合,共同推进法律宣传。

  云南网记者 赵岗 实习生 余青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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